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未入住的业主物业费,国家有明确收取标准吗?

时间:2025-02-22|栏目:昆山刑事律师|
未入住物业费收取标准如下:(一)房屋交付后业主没有入住的,应由业主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费,或与物业协商按70%的比例交纳;(二)房屋未交付于业主导致没有入住的,应由建设单位根据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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物业与开发商签订前期物业合同或者与业主委员会签订了合同,物业收取物业费有依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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你好,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办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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