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执行标准标错了,我应该如何处理?

时间:2025-02-22|栏目:昆山刑事律师|
根据规定法院执行局存在错误标准如下:搜集证据,到申请执行异议或到上级法院投诉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二百二十七条 执行过程中,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,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,理由成立的,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;理由不成立的,裁定驳回。案外人、当事人对裁定不服,认为原判决、裁定错误的,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;与原判决、裁定无关的,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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